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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省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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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286号)的规定,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对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1),对4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附件2)。
附件:1.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4件)
2.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4件)
2019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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