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人社部发〔2016〕5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D类重要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人社部发〔2016〕50号
  • 发文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发文日期: 2016-05-31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2016-05-3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改革开放以来至1998年期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现宣布失效52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0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