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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医保发〔2020〕18号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医疗保险##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

阅读量:17

  • 发文字号: 并医保发〔2020〕18号
  • 发文单位: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 太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0-03-13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
  • 生效日期: 2020-02-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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