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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社规〔2018〕19号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调整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养老金待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通人社规〔2018〕19号
  • 发文单位: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8-07-18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
  • 生效日期: 2018-07-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从2018年7月1日起,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临时工,其社会性养老金按1555元∕月(本市2017年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220元的25%)计发。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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