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甬人社发〔2018〕53号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宁波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

# 社会保险##C类通知类政策## 社保征缴#

阅读量:12

  • 发文字号: 甬人社发〔2018〕53号
  • 发文单位: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8-04-24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 生效日期: 2018-04-24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以65578元为依据。各县(市)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市、县(市)原规定办理。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宁波-生育保险

宁波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宁波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宁波-失业保险

宁波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宁波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