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津人社办发〔2019〕130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社会保险#

阅读量:8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发〔2019〕130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9-10-29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9-10-2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天津市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人社部要求,2019年底,各区人社局及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窗口)、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要全面公开《天津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天津市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并逐步将公开事项扩大到本级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所有服务事项。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调度,明确工作步骤,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请各区、各单位于2020年1月底前,将本区、本单位关于《天津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天津市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定事项的公开情况报市人社局办公室备案。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