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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局发〔2018〕43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增加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医疗保险#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18〕43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07-1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8-07-17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830元增加到840元。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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