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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局发〔2013〕59号 天津人社局市人力社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命名2012年第二批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B类【省级】政策##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阅读量:7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13〕59号
  • 发文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市总工会 市国资委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市工商联
  • 发文日期: 2013-09-02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3-09-0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补充意见》(津劳社局发〔2007〕90号),按照创建活动评选标准和程序,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初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进行抽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决定:命名三星高新电机(天津)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天津市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等53家企业为“天津市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天津鲁宾汉钓具有限公司等2788家企业为“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设美丽天津、和谐天津积极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2年第二批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     市总工会      市国资委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市工商联

2013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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