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津人社局函〔2009〕240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09〕240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09-12-22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9-12-2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备案的《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平安养老 [2009]995号)及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及有关规定,现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120000090049。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投资管理人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此复。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