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津人社局函〔2009〕27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确认北京大学医学部所属6家医院为转诊定点单位的批复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7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09〕27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09-06-15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9-06-15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塘沽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你局《关于将北京大学医学部附属医院确定为天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请示》(塘医保〔200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高滨海新区医疗卫生水平,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健康需求,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大学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北京大学所属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第六医院、临床肿瘤医院等六家医院作为塘沽区参保人员转诊定点单位。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可根据参保患者病情需要,与上述六家医院开展双向转诊。

此复。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