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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社局函〔2008〕513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

  • 发文字号: 津劳社局函〔2008〕513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08-12-26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8-12-2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你单位报送备案的《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工银津[2009]01号)及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及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120000080014。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投资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复。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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