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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社局发〔2008〕141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命名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1

  • 发文字号: 津劳社局发〔2008〕141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08-07-04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8-07-04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服务于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大局,全市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及有关单位,按照市三方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同级党委、政府(行政)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扎实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根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补充意见》规定,经过各类企业自愿申报,区、县、局(集团总公司)相关部门初审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抽查,我市首批AAA级和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于6月11日至24日分批进行了公示。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命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为“天津市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129家企业为“天津市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374家企业为“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希望获得命名的企业,总结经验、巩固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新,迈向更高的目标。全市各级三方会议和各类企业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牢固树立共建共享理念,自觉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精神为指导,从本企业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勇于实践、扎实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努力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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