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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社局函〔2008〕227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广泛征求《天津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需求目录》修改意见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5

  • 发文字号: 津劳社局函〔2008〕227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08-06-13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8-06-1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培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进一步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快建立就业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8]19号),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需求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际,我们编制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为准确、及时、全面地将急需技能人才的职业岗位编入目录,请你们根据辖区或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对《目录》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以书面形式对《目录》中职业的增减或职业需求程度提出调整意见。请务必于6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

联系人:刘丽洁、楚国庆;联系电话:23030918-8927、8207

附件:天津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需求目录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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