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局(总公司)、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的工作要求,市劳动保障局于5月6日在营口道设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厅”,公开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业务,有效地预防了非典病毒交叉感染,切实保证了来局办公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局机关的工作秩序。通过一段时间运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 按照劳动保障部实行劳动保障业务“一站式”服务要求,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用人单位及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市劳动保障局将开放服务大厅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长效措施,今后各单位和个人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请一律到服务厅办理。劳动保障服务大厅指南及电话附后。
服务厅办公地址设在:营口道与建设路交口处。
附:天津市劳动保障局服务大厅指南及电话表
二OO三年六月十三日
一、就业再就业(失业保险) 1 、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核发手续; 2 、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手续; 3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4 、办理企业批量退工审核手续; 5 、再就业培训单位开班备案及培训结业证书核发。
二、劳服企业管理 6 、办理劳服企业 资格 认定手续; 7 、办理 劳服企业吸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补贴手续; 8 、办理 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资格认定手续; 9 、办理 再就业基地资格认定手续; 10 、办理 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资格认定手续; 11 、办理 社区就业劳动组织扶持资金手续; 12 、办理 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资格认定手续; 13 、办理 公益性岗位补贴手续。
三、职业培训 14 、办理技工学校开、停、办手续; 15 、办理技工学校学生学籍注册手续; 16 、办理技工学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手续; 17 、办理社会力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核手续; 18 、办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核手续; 19 、办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审核手续; 20 、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手续。
四、职业技能鉴定 21 、办理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手续; 22 、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手续; 24 、办理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派遣手续。
五、工资福利 25 、办理综合计算工时手续; 26 、办理不定时工作制手续; 27 、办理知青身份及乡龄审定手续; 28 、办理知青子女返城手续; 29 、办理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手续; 30 、办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手续; 31 、办理工资预留户手续; 32 、办理工资基金管理手续。
六、养老保险 33 、办理特岗提前退休手续; 34 、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35 、办理特困企业缴费基数认定手续; 36 、办理连续工龄审定手续; 37 、办理十一行业退休手续; 38 、办理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手续; 39 、办理劳模提高待遇手续。
七、养老基金支付经办 40 、办理分中心业务报表审核手续; 41 、办理医疗保险卡数据传递,医保卡的发放手续; 42 、办理离退休人员跨区县成建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3 、办理外省市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
八、医疗(生育)保险 44 、办理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超支补助手续; 45 、办理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手续; 46 、办理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手续。
九、医保基金支付经办 47 、办理分中心医险支付报表和待遇审核手续; 48 、办理外地退(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手续; 49 、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协议手续。
十、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经办 50 、办理分中心业务报表审核手续; 51 、办理用人单位成建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2 、办理驻津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审批手续; 53 、办理企业破产、撤消、合并时欠费核定手续。
十一、工伤保险 54 、受理工伤认定。
十二、综合计划与社险保险基金监督 55 、办理跨省市职工调动手续; 56 、办理随军家属调动手续; 57 、受理社保基金监督举报。
十三、政策法规 58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十四、劳动争议仲裁 59 、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60 、办理市属各类企业集体合同备案手续; 61 、受理劳动争议申请。
十五、劳动保障监察 62 、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63 、办理企业年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