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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人社函〔2010〕679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独生子女,缴费补贴#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陕人社函〔2010〕679号
  • 发文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0-09-26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陕西省
  • 生效日期: 2010-09-2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将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好。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础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6]89号)文件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提高5%基础养老金的规定不再执行。
   二、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代发工作,对经认定发放补助金人员进行单独标识,并做好日常统计工作;省社会保障局要按年度汇总发放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数额,及时提供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省财政厅及时将发放资金金额下达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准确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化解政策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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