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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局〔2003〕120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对中央十一行业部分驻津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进行调整的通知

# 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

  • 发文字号: 津劳局〔2003〕120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03-04-1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03-04-15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名称序号移交前执行比例2002年执行比例2003年执行比例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019.718.220.0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029.718.220.0
中铁建华北办事处039.718.220.0
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049.418.220.0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天津公司055.018.220.0
滨海天津国际机场068.018.220.0
民航天津市管理局078.018.220.0
民航天津空管站088.018.220.0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天津分公司098.018.220.0
中国航空油料天津公司108.018.220.0
中国航空器材公司118.018.220.0
东方通用航空公司128.018.220.0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133.518.220.0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1416.419.420.0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156.018.220.0
中国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161.018.220.0
太平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171.018.220.0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181.018.220.0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1916.019.220.0
农行天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2016.019.220.0
中国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215.018.220.0
中国人寿保险天津分公司225.0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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