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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督促缴存单位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对帐单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06-07-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北京市
  • 生效日期: 2006-07-2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单位:

 2005-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规定,请各单位及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并督促缴存单位最迟于8月31日发至缴存职工本人。

 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抓紧落实,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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