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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4年度杭州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杭州市管公积金、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03-12-2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 生效日期: 2003-12-23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杭房基[2002]14号《杭州市市区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的精神,现对2004年度杭州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基本工资含2003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增资部分;    

2、2004年度的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和机关允许发放的预算外福利补贴统一按平均20400元的标准/12计算(即1700元/月)。    

3、业单位允许发放的预算外奖励、福利补贴统一按上述标准/12计算,参照执行。    

4、它相关问题仍按杭房基[20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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