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精神和《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报告》的审计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防止和纠正缴存差异过大,我中心将分步下调超上限标准的缴存基数,并对月缴存额超过1万元(含)的单位职工先行作出调整(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7年11月10日前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到中心归集大厅15号窗口办理调整手续。
附件:调整职工名单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调整职工名单(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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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工名单(诚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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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工名单(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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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工名单(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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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工名单(利群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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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工名单(生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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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工名单(松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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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工名单(道富)
附件:
调整职工名单(松下家电)
附件:
调整职工名单(外服)
杭州-住房公积金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