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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管公积金关于调整2013年新增职工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缴存基数#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杭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13-02-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 生效日期: 2013-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3〕22号)规定,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已自1月1日起上调为1470元。 据此,自2013年1月1日起,新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同步上调为1470元,请各单位核对今年新增职工登记的缴存基数,低于标准的,请及时上调并自1月起补缴不足金额。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2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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