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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管公积金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积控制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杭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13-02-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 生效日期: 2013-03-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自2013年3月1日起,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面积控制标准调整为34.39平方米,调整后,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4.39平方米,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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