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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支取申请书单位盖章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4

  • 发文字号: 〔 〕 号
  • 发文单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09-02-10
  • 类别: 地方性法规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 生效日期: 2009-02-1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从2009年2月16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不需单位加盖印章;《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仍需盖单位印章及加意见。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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