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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公积金通告〔2012〕1号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处理持伪造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事件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东公积金通告〔2012〕1号
  •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12-04-2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 生效日期: 2012-04-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近期,我中心经调查发现部分缴存职工持伪造的购房、建房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打击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处理持伪造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事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持伪造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人员名单,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协助追回违规套取的资金。


二、违规提取人员(包括已提取和未提取的)应在2012年5月30日前与我中心联系,并作出书面检讨和承诺。已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退回违规套取的资金。


三、如到期当事人仍拒不退回已套取的公积金,我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违规套取的资金,并对当事人留存不良记录,限制其之后的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


附件:《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罗玲、李小冰、张川 ;联系电话: 22337170,22337072;联系地址: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6楼提取管理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告[2012]1号关于处理持伪造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事件的通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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