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督促各单位依法建立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将2018年度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审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验审范围
杭州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办理年度验审。
三、验审内容
2018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四、验审程序
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实行网上申报。单位公积金代理人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选择“登录-法人登录”,注册或使用账号登录后,经刷脸认证进入公积金网厅(须为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代理人),选择“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年度验审”事项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12329-1
中心网站:www.hzgjj.gov.cn
中心微信:杭州公积金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