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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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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依办〔2019〕7号)要求,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22件,宣布失效的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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