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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房公委〔2020〕6号 杭州市管公积金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8

  • 发文字号: 杭房公委〔2020〕6号
  • 发文单位: 杭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20-06-3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 生效日期: 2020-06-29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降低企业负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决策部署,在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就继续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通知如下: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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