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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社厅关于2005年湛江农垦系统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问题的复函

#B类【省级】政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阅读量:1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广东人社厅
  • 发文日期: 2005-09-07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
  • 生效日期: 2005-09-07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湛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湛江农垦系统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问题的请示》(湛劳社〔2005〕122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湛江市已经实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调整应采取全市统一的比例。湛江农垦作为县级统筹单位纳入市级统筹后,其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应执行一个标准,不再划分为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和农业单位分别调整。

   此复。  

二00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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