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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办函〔2018〕1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跨省就医##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8〕17号
  • 发文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8-01-25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
  • 生效日期: 2018-01-01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3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宣传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春节前后居民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安排部署宣传工作,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时制定宣传计划。各地要按照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活动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明确完成各项宣传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细化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工作做细做实。

(三)按时完成宣传任务。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宣传任务,2018年3月23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照片、视频、宣传计划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等)一并上报省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李莉

联系电话:0371-65742316

电子邮箱:hnyb2017@126.com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活动的.docx

2018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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