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沪人社规〔2017〕20号 上海人社局关于2017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22

  • 发文字号: 沪人社规〔2017〕20号
  • 发文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7-04-2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上海市
  • 生效日期: 2017-04-25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17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范围是:2016年底前已按《通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在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相应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5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市和区两级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分担。

五、本通知自2017年4月25日起施行。2017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本通知有效期至2018年4月24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4-06-26 阅读量:113

查看更多

相关专题

上海-基本养老保险

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了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