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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省级】政策##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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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经研究,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且原无固定收入的干部、生活补助费已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列支的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提高待遇所需费用,由本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自2017年4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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