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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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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1年6月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0日
上海-工伤保险
上海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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