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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人社农发〔2015〕37号 上海人社局关于2015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社会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沪人社农发〔2015〕37号
  •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5-08-27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上海市
  • 生效日期: 2015-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2015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8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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