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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医保办〔2015〕69号 上海人社局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次医保卫生联合检查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7

  • 发文字号: 沪医保办〔2015〕69号
  •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5-08-24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上海市
  • 生效日期: 2015-08-24
  • 业务类型: 监督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今年上半年,为保障参保人员合理医疗需求,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维持医疗机构正常就诊秩序,市医保、卫生计生部门积极推行“药盒标记”、“加强自费管理”等工作。为保证上述政策在三级医院的贯彻落实,现决定近期对本市15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卫生联合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市医保办、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市医保监督所、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具体实施,相关区县医保、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共同参与。

   二、检查内容

   1.医院门诊医保药品外包装加盖标记工作落实情况。

   2.医院门诊就医记录册书写、代配药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3.医院自费管理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9月-10月完成对受检医院的联合检查;10月底之前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第4季度对部分受检医院进行复查。


   附件:2015年第一次医保卫生联合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2015年第一次医保卫生联合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
1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3华东医院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6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7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8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9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10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11长海医院
12长征医院
13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14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15同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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