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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医保办〔2015〕4号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黄浦区顺昌医院第二执业点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医保联网结算##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12

  • 发文字号: 沪医保办〔2015〕4号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5-01-2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上海市
  • 生效日期: 2015-01-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黄浦区顺昌医院:

   你单位《关于增设医保结算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第二执业点(地址:丽园路490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结算范围限于住院结算和临终关怀门诊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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