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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公积金通〔2015〕31号 东莞市管公积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东公积金通〔2015〕31号
  •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15-10-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 生效日期: 2015-03-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转发广州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广州银发〔2015〕71号)要求,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3月1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35%调整为2.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

二、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3.75%调整为3.5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4.25%调整为4 %。

    特此通知。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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