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椐《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青人社厅发〔2018〕8号)规定,经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宣传、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培训、青海创安有限公司宣传培训、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宣传培训、青海省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宣传培训,为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本地区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工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0日
西宁-工伤保险
西宁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