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76号)规定,经组织申报并会审,现将确定的2020年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要主动与项目实施单位联系,签订服务协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启动实施后,定期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服务协议有关约定,认真实施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书面或音像资料留存,以备评估验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干学鸿联系电话:0898-65239173)
三亚-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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