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穗人社函〔2022〕221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就业#

阅读量:22

  • 发文字号: 穗人社函〔2022〕221号
  • 发文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2-05-27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05-24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广州-失业保险

广州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广州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