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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医保办〔2022〕21号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问题的通知

# 异地就医##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5

  • 发文字号: 成医保办〔2022〕21号
  • 发文单位: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8-1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 生效日期: 2022-06-1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

为全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已经取得的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经验,决定实施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异地就医免备案。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异地就医免备案。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内进行普通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自免备案之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联网结算和垫付后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均不降低报销比例,不提升起付线标准。

三、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结算门诊特殊疾病费用,以首次刷卡结算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如需变更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须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四、自免备案之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内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个人账户金额按规定发放至医保个人账户上,不再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返还。


成医保办〔2022〕21号 关于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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