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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人社规〔2016〕1号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缴费标准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荆人社规〔2016〕1号
  • 发文单位: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6-07-0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
  • 生效日期: 2016-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参保对象: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4〕2号)规定,现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7 年度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按155 元/月(即1860 元/年)或330 元/月(即3960 元/年)的标准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30元/月。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退休人员退休费或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的,以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养老金为基数划个人账户。201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养老金为1697 元/月。

   本通知自2016 年7 月1 日施行。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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