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荆劳社办〔2008〕61号 湖北人社厅关于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荆劳社办〔2008〕61号
  • 发文单位: 湖北人社厅
  • 发文日期: 2008-09-02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
  • 生效日期: 2008-09-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荆州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9月起,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请遵照执行。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