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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劳社函〔2004〕30号 湖北人社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阅读量:17

  • 发文字号: 鄂劳社函〔2004〕30号
  • 发文单位: 湖北人社厅
  • 发文日期: 2004-02-20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
  • 生效日期: 2004-02-20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做好企业职工伤、病、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原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成立新的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委员:
 邵汉生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张卫东 省人事厅副厅长
 孙昌松 省卫生厅副厅长
 向德荣 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
 何桂珍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
 张赤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处长
 李汉桥 省人事厅助理调研员
 钟国坤 省卫生厅法制监督处处长
 马建才 省总
工会法律与集体合同工作部部长
 焦家泉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如意 长航集团人力资源部处长
 靳程三 葛洲坝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
 二、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负责处理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戴伟任办公室主任。
 三、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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