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劳动(保障)局:
最近,我市调整了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作相应调整:
一、丧葬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
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
三、其它事项
(一)本文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区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
武汉-失业保险
武汉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