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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省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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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处理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依照该通知规定,配合法院做好审理、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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