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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公积金公告〔2014〕1号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7

  • 发文字号: 东公积金公告〔2014〕1号
  •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14-04-3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 生效日期: 2014-04-3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为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上线,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市政府令第132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一、报名方式
   由有代办住房贷款服务、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阅资料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确定合作后签订协议并将单位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28日止。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六楼贷款管理科。
   四、报名资料
   1、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
   3、执业证(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4、单位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6、《授权书》原件;
   7、《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原件。
   五、须知事项
   1、资料均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如一项资料为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
   2、《授权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格式样本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3、相关要求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周汉强,电话:22337078。

   附件: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
   2.授权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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