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东公积金通〔2022〕64号 东莞市管公积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6

  • 发文字号: 东公积金通〔2022〕64号
  •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22-12-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 生效日期: 2022-12-2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对缴存基数超出规定范围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应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2〕64号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