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根据《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一、报名方式 由有代办住房贷款服务、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阅资料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确定合作后签订协议并将单位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原三联大厦)五楼业务管理科。 四、报名资料 (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执业证(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四)单位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六)《授权书》原件; (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原件。 五、须知事项 (一)资料均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如一项资料为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 (二)《授权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格式样本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三)相关要求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 2.授权书 (联系人:朱艳花,电话:22336063。) 附件下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和授权书(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公告PDF版: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