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东公积金通〔2019〕20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9

  • 发文字号: 东公积金通〔2019〕20号
  • 发文单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9-04-0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 生效日期: 2019-05-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关单位:

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自今年1月发生变化且个贷率已连续3个月(1月61.50%、2月62.06%、3月63.47%)保持在同一区间(60%≤个贷率≤70%),根据《关于按月公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5〕5号)的规定,今年5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由现行1.4下调为1.3。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9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