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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公积金通〔2020〕55号 东莞市管公积金关于启用新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1

  • 发文字号: 东公积金通〔2020〕55号
  •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20-12-15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和公积金网厅系统的升级,我中心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版本进行了修订。为方便过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新、旧版协议皆可使用;2021年1月1日起办理的,只能使用新版协议,旧版协议停止使用。已签订旧版协议的单位,无需重签新版协议。

  缴存单位可前往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或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自助服务大厅办理委托划款缴存业务的协议签订、暂停、恢复、变更或解除业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55号 关于启用新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的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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