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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法〔2006〕85号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社保综合##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20

  • 发文字号: 粤财法〔2006〕85号
  • 发文单位: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06-06-01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 生效日期: 2006-06-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6〕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六月一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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